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主体之一的本土公司,如何有效地在社会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实现其价值,便成为了当今各公司的一大根本性话题。毫无疑问,一个公司的治理模式则往往体现了该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控制着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命脉,如何实现公司治理的优化配置,在公司权力上实现科学分配,已经成为了公司治理中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
我们在300多家企业管理咨询中发现中西方企业存在很大差异。那么以下将由同满源管理咨询公司来谈一谈中西企业权力分配的差异:
中国本土企业:老板一人掌控公司内几乎所有人事、财务、行政及日常事务决断权,其他中高层干部均处于权力边缘状态,有的部门主管甚至连本部门内部的事情也无权决定。老板经常干涉各部门主管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老板的这种“有权不授”的夺权行为,似乎违反了制度和规定,可是在创业阶段,由于这种管理模式流程简单、简洁明了,因此很适合当时的企业运营实际。因为这样的作法可以让老板第一时间掌控企业现状,尽可能的节约成本,以保障财务的良好运营。
但是,这样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只适合在企业只有几十人或一两百人的企业行之有效,如果一个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特别是发展到拥有几千人,甚至几万人的大型企业时,还是凭借当初的老成功经验,“有权而不不授”,死守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必将引发各种弊端。
西方外资企业:公司各部门严格按部门职责行使权力,各部门主管在自己所辖范围内有充分的自主权,老板只管宏观及战略事务,不干涉各部门主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西方企业采取权力分配是为了更好地实现领导目标而借助他人或集体的力量。
公司权力是一个公司实现其价值目标所必须具备的,失去了公司权力,公司治理也就无从谈起了。那么对于一个公司而言,具备什么权力,怎样设置权力的分配便显得尤为重要,也是公司跟上世界经济发展主流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问题。
阿米巴经营落地专家
助理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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